09.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》新示范文本发布后,

小区原先通过的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》还有效吗?

仍然有效。
一、小区的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》是在2008年依据相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,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,程序合法,通过的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》合法有效,对全体业主均具有约束力。
二、2015年相关政府部门印发的《通知》虽公布了新的示范文本,但《通知》并非强制性法律法规,在小区未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并通过新的议事规则的情况下,小区2008年制定的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》依然有效。
三、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、就小区物业公司更换等重大事项进行的表决、投票、计票、公告等事项,仍应以小区2008年制定的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》为准。

法条链接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:
(一)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;

《物业管理条例》

第七条第一项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,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管理规约、业主大会议事规则;
第十三条第二款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。
经20%以上的业主提议,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。
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、表决程序、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成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。

经验分享

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》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,一经制定,便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,且不因政府部门示范文本的更新而失效。
2023-12-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