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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委会问答
(四)业主大会会议与业主议事制度
(四)业主大会会议与业主议事制度
01.通过成立会务组的形式组织可以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
02.召开业主大会,可以用短信、微信等互联网方式投票
03.产权车位面积应当计入建筑物专有部分面积
04.没有过半数的业主提出异议就代表过半数业主同意了吗?
05.未投票的业主票权数能计入多数票吗?
06.投票过程中存在虚假投票,将导致整个投票均无效吗?
07.同一业主对同一事项先后作出不同意见,应以哪个意见为准?
08.业主大会议题公示阶段未公示,该议题表决并通过后可否请求撤销?
09.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》新示范文本发布后,
10.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》中在一定条件下限制业主投票权的有关规定违法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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